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嘉兴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
释义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随便看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
股份公司股东较少多少算较少
股东无利润可分,公司经营状况不佳
过期身份证能取火车票吗
虚假广告罪认定注意划清的界限
杭州往届生有补贴政策吗?
重大财产损失怎么量刑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判几年
造成财产损失五万元可判刑吗
故意损坏财物最多被判几个月?
事故损失多少年纳入刑法
事故损失多少年纳入刑法?
财产损害案件判刑多久?
财产损失罪会判刑吗
财产损害案件会被判刑多久
事故损失几年纳入刑法?
刑法中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多少
拍照片的合同有效吗
拍照合同的法律效力研究
复核开票收款人哪两个不能为同一个人
潍坊办理公交卡的地方在哪里 -法律知识
孩子从父亲户籍迁到母亲户籍?
孩子户口由母亲那里迁至父亲可以吗?
孩子户籍在父亲那可以迁到母亲 法律问题
迁户口当天可以拍身份证吗 -法律知识
经济合作条约
经济后果
经济环境
经济活动
经济活动分析
经济机会均等
经济集团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计划
经济价值
经济间谍
经济检察
经济检察庭
经济建设
经济建设保护庭
经济建设法规
经济解释
经济竞争
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调解中心
经济纠纷级别管辖
经济决定论
经济军备
经济开发法规
经济控制论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9 5: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