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亩土地的价格是多少? |
释义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要求地方政府进行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如果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与政府签订协议。 法律分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7.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8.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征收耕地、基本农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工矿建设用地等的补偿标准已有明确规定。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等的补偿标准较低。《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征收土地前,应进行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如有争议,可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并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请各方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补偿安置合法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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