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自己是常住人口 |
释义 | 证明自己是常住人口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公民户籍信息的一个载体,保存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是由户籍地民警进行,并非是公民个人进行,所以你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请求不正确。 二、迁移户籍的正常途径是:1、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拿着户籍证明、户口薄、身份证、迁移申请书、(工作调动证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结婚证等)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准迁证;3、拿着迁入地开具的准迁证及身份证、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拿着以上所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新户口薄;4、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三、迁移户口整个过程中根本不存在办理常人口登记表情况,遇事不懂多咨询专业人员,且勿乱听指点,导致对工作人员的误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二)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五)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 (六)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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