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贷款人不还款的话担保人无法取消担保的,担保人本身的作用就是在贷款人不还款的时候,承担责任。通常情况如下,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贷款人借款不还的,担保人也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是连带保证,那么债权人是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