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研究生工龄从何时开始计算? |
释义 | 研究生工龄从何时开始计算需要视情况而定: 1、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从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凡在机关、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其攻读该学位的规定学制时间均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2、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3、提前获得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按攻读学位的实际时间计算;延期获得学位的,按该学位的规定学制时间计算。 4、计算工龄的起始之月,正常入学的,统一按入学当年的9月1日(春季按2月1日)起计算;非正常入学,按实际开学之月起计算。 5、根据现行规定,非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如应届大学毕业生等),学习期间仍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该规定从1990年1月起开始执行。过去与工龄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予追补。 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第三条 本通知自发出之月起执行。过去与工龄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不予追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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