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如下: (1)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属于法定可撤销合同;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签订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签订合同有下列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