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阶段,环境标准正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因此,要重新审视环境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的作用与地位。从推动实现历史性转变的作用来看,环境标准不仅可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环境法规。而按照环境质量标准考核环境质量改善程度是国家监察地方政府是否真正落实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的试金石,两者的同步发展不仅要有经济发展计划,还应有环境达标计划,要以环境质量改善程度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标准,不少城市在大气治理中实施的逐年确定并达到相应大气质量标准的目标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同时,制定和实施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技术手段的典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