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率变化时间节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 增值税税率变化时间节点 对于增值税从17%降到13%这个过程而言,有几个关键的时间点。 在2018年5月1日之前,增值税的税率主要还是17%。而17%的税率,最后由财税2018年32号文给终结了。财税2018年32号文里面明确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从原来的17%和11%,分别调整为16%、10%。 16%的税率存在了没有多久,就在2019年4月1日进行了改变。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明确规定,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增值税原适用16%的税率调整为13%。 可以说13%的税率,存在的时间也很不长。13%的增值税税率,能存在多久还真不好说。 增值税税率改革趋势 从增值税的改革过程来说,税率逐渐下降的趋势还是有的。但是,增值税的税率从13%直接下降为8%这样的提议,应该短时间内部可能实现的。 毕竟增值税在我国税收当贡献了三分之一。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增值税税率逐渐降低的趋势肯定不会变,但是从13%降低到8%,这个5个点可不是那么好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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