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社会平均工资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北京社会平均工资为: 1、北京城镇非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是145766元; 2、城市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是76908元; 3、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126476元; 4、社会生产服务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是73836元。 北京市平均工资为127107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每小时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是根据北京市城镇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按照统计制度要求上报数据,经过汇总后计算的结果。职工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的行政或业务工作人员,职工更有社会主义国家主人翁的意思,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人阶级是职工的主流,主要包括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 社平工资是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在劳动经济补偿中时常会用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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