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深圳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人口管理服务新政,将之前只有全日制本科才能直接申请入户,放宽到现在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就可以;配偶投靠入户政策分居时间,由满3年放宽至满2年;取消老人投靠入户政策多子女投靠人入户就小不就大、就近不就远的条件限制,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8年可申请随迁。
 一、户口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二、户口证注销流程:
 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