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浅谈青少年犯罪事件应采取哪些对策 |
释义 | 对于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对策包括: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体系;筑起家庭、学校、社会互联的教育网络;司法机关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完善帮教组织体系,指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 一、司法所具体是做什么的 司法所指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等。 二、探监一定要隔着玻璃吗 在参与监狱组织的亲情帮教活动时没有玻璃隔着,监狱里能见面的种类有几种: 一是接见。即家属与犯人之间隔着玻璃,双方用电话进行交谈,这属于一般性接见。 二是会见。有专门的会见室,犯人与家属面对面坐着,有狱警在场。面对面交谈,这属于特殊会见,一般是夫妻离异、亲属去世等特殊情况下使用。 三是监狱组织的亲情帮教活动。家属可以走进监狱,参观犯人生活、改造的场所,与犯人一同就餐,没有玻璃。 三、什么是孩子的受教育权 接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就是到初中毕业,打个比喻,如果一个小孩读到初一,父母因为家里穷而让她辍学打工,就是剥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做好学校保护工作。要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落实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政策,特别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把学校正常运行和事业发展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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