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车按喇叭吓到路人是否负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吓到不是判定事故责任的绝对条件,而是根据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果属于“非接触交通事故”,即使没撞到仅是吓到,也不代表不担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