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去拘留所有什么办法 |
释义 | 可以申请暂缓,然后复议,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治安拘留有什么办法不用拘留 治安拘留以下情况下可以不去: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3)情节特别轻微的。 (4)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5)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6)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和有立功表现的。 拘役和拘留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被行政拘留应当立即接受,拒不执行涉及到犯罪行为。根据《治安度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问应当给予行政答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内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容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特点 行政拘留是回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显然是需要接受司法判决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办理保释,如果在保释期间还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实的,那么是需要立即进行收监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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