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按使用功能分类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大类 1、民用建筑:供人们生活、居住、从事各种文化福利活动的房屋。其按用途不同,有以下两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宿舍、宾馆、招待所。 (2)公共建筑:供人们从事社会性公共活动的建筑和各种福利设施的建筑物,如各类学校、图书馆、影剧院等。 2、工业建筑:供人们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总称。通常将这些生产用的建筑物称为工业厂房。包括车间、变电站、锅炉房、仓库等。 园林工程隶属于市政环境工程,其功能主要服务于建筑物,比方园区绿化等,园林建筑仅是园林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比如园区内的小亭、小桥等,它不能算是民用建筑或者工业建筑,属于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