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 户籍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 监护人陪同 ,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