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口退税发票已认证未稽核需要先稽核下才可以的,每个月的海关稽核比对时间是13号之前。 出口退税发票已认证未稽核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企业可以重新对发票进行稽核; 2、企业稽核之后,联系税务机关发票稽核部门,核实当时的稽核状态; 3、如果是因为物资的异常情况,企业需要进行及时的处理,提供准确的文件和相关信息,以便海关进行核查。 出口退税发票认证稽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需要在购买者报关单中确认购买者所报送的金额信息; 2、按照海关要求填写有效的发票号码,税金金额和发票日期等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把进项发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字号和抬头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最后提交稽核。 综上所述,企业须知晓出口退税政策,熟悉海关收发票程序,及时完成出口发票稽核,及时核实出口退税状态,以保证确切享受到出口退税。 【法律依据】: 《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规则》第一条 为了在外经贸行业贯彻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出口退税稽核工作是整个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必须设置专职的出口退税稽核员(以下简称稽核员)或稽核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