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驾考新规对预约考试有什么限制1、在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考试中,每个学员最多可预约5次,如果预约了5次仍然没有通过考试,之前通过的考试项目成绩作废,需要从科目一考试(理论考试)重新开始考。比如,某学员预约了5次科目三考试,都没有通过考试,就需要从科目一开始考,类似大家所说的“大循环”。不过,每一次预约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当天可申请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仍不合格,需要再预约考试。2、新规实施前已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入五次预约次数中。新规实施后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二、驾考新规4大变化解读1、新增两大考试项目科目三考试,首次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选和多选。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考试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路、隧道、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考试项目。2、准考证明延至三年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训练和考试。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新规中,驾考准考证明有效期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3、考试预约最多十次新规规定,三个科目应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科目预约后可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在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一次预约有两次机会,5次预约即有10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仍考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需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新规中,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参考,应提前1天取消预约。如未提前取消预约,视为该次考试不合格。4、记6分实习期延一年新规规定,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而取得驾驶证的,执行新规。对已取得驾驶证、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