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按以下程序撤销: 1、使用权人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并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委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 4、公示; 5、核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