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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什么时候看发生过什么案件
释义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一、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包含: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③调查取证权。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⑦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⑧代理申诉权。
    ⑨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⑩拒绝辩护权。
    二、那么刑事受害人能否阅卷?
    刑事受害人一般是不可以阅卷的,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允许可以查阅案卷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三、审查起诉卷宗有保密性吗
    审查起诉卷宗不需要保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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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