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何嗜血细胞疾病重疾险被少赔,而其他疾病却能获得全额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嗜血细胞疾病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在保险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理赔金额受到限制。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遵循保险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在标准保险条款中规定,并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合同经过订立后,保险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有权请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情况和资料。 5.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对于合法的索赔请求应当及时理赔。 6.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遵循保险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应明确约定。被保险人需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和资料,保险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关资料。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对合法的索赔请求应及时理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