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没有给保胎假统一规定时间,但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用人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一、女职工生育待遇是什么呢 女职工生育待遇: 一、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二、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二、产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产假工资有以下的发放标准。第一、对于保胎事项的请假,工资按照病假发。此种情形应当由医院开证明,视同病假待遇的工资。第二、对于产前的请假事项,工资按照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过本人申请以及上级批准,产前假可以请两个半月,工资则按照原来的八成发放。 三、诊断证明可以代替病假条吗 诊断证明书就是疾病诊断,没有休假。病假条不但有诊断证明,还有具体的休息时间,急诊病假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病假条可以按公司章程给上级或前台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第一条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保胎休息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时间应与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时间合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