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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释义
    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是指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期限为3年,三年过后丧失胜诉权。
    那么,不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有哪些情形?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什么是请求权?
    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1、“请求权”的第一层含义,是指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民事诉讼上的请求权,多为这种理解。
    2、请求权定义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种请求权以存在一项有实体法依据的请求权为前提。在另一方面,该请求权不一定非得(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可。该项请求权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张的影响,也不受债权人是否知悉其请求权的影响。
    这一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概念,是从罗马法和普通法中的“诉”的概念中发展出来的。“诉”的概念乃着眼于程序法而非实体法。
    以上就是关于三年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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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