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保大保小法律规定 |
释义 | 生孩子保大保小法律规定 1、法律规定了患者本人和家属在治疗中的知情同意权,所以,在遇到母亲本身无法挽救或者严重昏迷的时候,是要征求家属的意见的,但按照一般的医疗原则来看,当遇到危及母体生命的情况,医生是先做出母体优先的建议的。 2、大多数医院会坚持“母亲平安,婴儿优先”原则,全力保障母子平安,不会让家属做出“保大保小”的抉择。并且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生有责任对妊娠危及其生命安全的孕妇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3、且按照一般的医疗原则来看,当遇到危及母体生命的情况,医生也应当做出母体优先的建议。如果牵涉到胎儿的安全,当然也要交代,也很少会出现让产妇家属面临“保大人还是保小孩”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十八条 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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