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应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应包括如下: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具有独立使用功能; 2、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栋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 4、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无论是否使用,下方空间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5、临街建筑,选廊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无论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6、二层及以上建筑面积按照《房地产测量规范》中多层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7、阳台、挑廊、檐廊等与室内不相通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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