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不可以。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
 政务大厅可以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证、到期换证三项业务。
 补办身份证流程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派出所承办人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3、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二、受理范围:
 身份证拍照申请一体机:身份证件自助拍照(免费)、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损坏换领、身份证丢失补领。身份证自助领证机:身份证自助领证(免费)。注意事项:
 1.16周岁以下人员不能通过自助申领,须前往户籍窗口办理。
 2.身份证期满的,在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内或已期满的,才能通过自助申领。
 3.居民身份证拍照申请一体机适用于佛山市户籍以及已办理流动人口登记的本省外市户籍市民,外省户籍市民需到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自助领证机适用于在本中心自助申领机办理业务的市民领取证件,非本中心自助申领机办理业务的,暂不支持领证服务。
 4.办理身份证件自助拍照,需穿深色有领子的衣服,不能化浓妆,头上不戴任何饰物,请仔细阅读拍照需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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