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户外广告、楼体广告、LED显示屏、灯箱广告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