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新农村试点在哪里 |
释义 | 一、试点地市:鞍山市、盘锦市,试点县(市、区):丹东市振安区、铁岭县二、试点时间:整省试点到2020年10月底结束;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等问题的前提下提出的。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 2019年辽宁省农村统一规划建设试点地区有哪些 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填龙湖村 。1.国家统一建房,农民以原本的房屋进行折抵这种方式就是国家先自行建设统一规划的小区,这类小区环境优美、基本设施完备,农民无需先行垫付建房费用。农民在安排好小区的新房后,以农民原本居住的自建房进行估值抵扣,实行多还少补的方式,意思就是,如果新房比旧房贵,农民就需要支付多出的费用。如果旧房比新房贵,国家将退回多出的一部分。2.农民自行建房,国家予以补贴这种方式就是农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建房,符合统一规划建设的要求,领验收合格后,可申请一定金额的建房补贴。由于是自行建房,所以各方面都必须符合宅基地用地标准,比如一般情况下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房楼层高度不得超过3.3等等。 辽宁取暖费报销新规定 1、沈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由过去先垫付再报销的“暗补”方式,调整为一次性发放的“明补”方式。2、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按照规定,收到采暖费补贴的市民缴费标准应该是26元/平方米,没有采暖费补贴的缴费标准是23.3元/平方米。3、目前,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价格32元/平方米。对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个人支付25.3元/平方米,差额部分(2.7元)由财政补贴。全省其他城市居民住宅供暖标准与沈阳基本一致。 农村城市化新政策 统筹“新四化”发展,需要平衡多方面关系。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要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农村退伍军人新政策 一、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二、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三、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国家新农村盖房政策 1、宅基地流转给他人的农民;自从国家推出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之后,许多农民都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售给本村其他人,这类农民将不能够在农村重新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2、原有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有着严格的规定,但是如今许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面积都超过了规定标准,未来这一类农民也不能够在农村重新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3、一户多宅的农民,随着国家一户一宅政策开展之后,将会全面清理农村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多余的宅基地将会采用付费试用、有偿退出、复耕补贴等方式进行处理,而拥有多余宅基地的农民也不能够在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4、当地无宅基地可申请,如今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有着严格的管控,在许多人口较多的农村,已经没有了宅基地的相关规划,这些农民也不能够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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