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尽管买银行理财都是自负盈亏,但也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银行索赔: 1、在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之前,银行都会对投资者做一个风险评估,如果银行诱导投资者购买超出投资者风险评级范围内的理财产品,同时也没有明确告知投资者关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情况。此时如果理财产品亏了钱,投资者就可以向银行索赔。 2、如果是正常购买银行理财,大多数的银行理财并不容易出现亏损。可如果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或让投资者购买不合法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也是可以向银行索赔的。 3、银行没有履行理财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风控措施没做到位,投资者也能向银行索赔。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72.【适当性义务】适当性义务是指卖方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杠杆基金份额、期权及其他场外衍生品等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以及为金融消费者参与融资融券、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期货等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卖方机构承担适当性义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及风险的基础上作出自主决定,并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在推介、销售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和提供高风险等级金融服务领域,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是“卖者尽责”的主要内容,也是“买者自负”的前提和基础。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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