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征收包括: 1、税收征收,收税征收属于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来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 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 1、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 2、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 4、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 5、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 6、滞纳金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