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之前的进项发票能用吗 |
释义 |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之前的进项发票不能用。小规模纳税人在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的发票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不会开给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的发票不能抵扣。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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