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妊娠9个月死胎引产休产假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妊娠在四个月以上死胎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流产医疗费;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和流产医疗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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