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警官证是现役警官身份的证明,由公安部或上级管理部门发放并管理。在我国,警官证分为两种。一是武警警官证,二是人民警察证。武警警官证是现役警官身份的证明,由武警部队主管部门发放管理。作用等同身份证,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一般都注明了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队、武警警衔等,上有照片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但非工作时段、场合下作用不等同身份证,买票、投宿均不认可此证为身份证明。正面有持证人着常服免冠的寸照并注明持证人姓名、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警号;背面则注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血型、出生日期、职务、警衔、有效日期等,底边并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并注明。上有持证人的姓名,单位,血型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