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简单的雇佣关系,包工头无过错责任,工人、包工头承担过错责任。 楼上的广告牌掉下砸伤人责任如何承担 楼上的广告牌掉下砸伤人的,应当由广告牌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如果广告牌是由于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导致坠落的,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之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责。 产品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 1、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者是生产者和销售者。2、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3、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5、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楼上掉下东西砸伤人不能确定责任人如何处理 楼上掉下东西砸伤人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处理方式:受害人可以请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就是不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承担连带责任怎么确定? 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可以按以下方法确定承担份额: 1、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 2、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 3、平均分担赔偿数额; 4、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怎么规定的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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