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拿结婚证可以办离婚吗? |
释义 | 回答:不可以,如果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办理离婚时,是必须要携带结婚证的,如果结婚证遗失,应当先补办。如果双方只是办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则属于同居法律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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