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职工本人伤情特殊或者比较严重的,需要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可以稍微增加时长,这个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的工伤评定等级告知结论后,要停止发放原待遇,要按照本章的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没有康复的,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不能生活自理的,则需要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