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指控的毒品不是自己所持有或控制时,可以通过提供证据来进行辩护。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录音录像等。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十三条:明知是毒品,非法持有、运输、买卖、制造、提供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被告人在庭审中有权自由陈述案情,对指控的罪名进行辩解和辩护;可以申请举证、质证,申请聘请辩护人。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的,可以在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提出,由审判人员询问其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 总之,被指控的毒品不是自己所持有或控制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在庭审中进行辩解和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