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代会的职权属于 |
释义 | 职代会的职权属于民主权利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和性质 1、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 职工民主管理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主攻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其特点为: (1)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 职工代表几乎包括企业各个部门的代表任务,能够充分代表职工意志。职工代表大会议案的提出和决议的作出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保证大会的民主性。 (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权威性 (3)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设有各种专门委员会,车间和班组设有职工代表团(组)。 2、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1)职工代表大会不是空架子,它行使的权利具有强制力。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利,不属于行政权力,属于民主权利。 (3)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利,是多数人的权利。这就要求职工代表大会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实行多数人原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1、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2、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主宰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对领导干部实行评议监督权。 4、对经营者、职工董监事和集体协商(谈判)代表等行使推荐或选举权。 5、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6、法律和企业章程规定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都规定,企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可见,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权威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