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施工资质等级分类参考如下: 1、一级资质,企业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2项; 2、二级资质企业资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2项; 3、三级资质企业资信,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可以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审批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