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的房子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有可能是个人财产。 一、女方继承的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女方如果是婚后继承的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继承遗产方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话,那么女方继承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如果婚前买了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购买的保险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前购买的保险所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