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承诺书怎么写 |
释义 | 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我自愿向公安局作如下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要求: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一、取保候审保证书 申请取保候审如果采取的是人保的方式,即提供保证人,那么此时需要由保证人向相关机关作出一份保证书。要点为: 1、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码、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 2、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3、我自愿向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能够出省吗 取保候审如果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是可以出省的。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三、取保候审应该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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