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地区买房贷款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庆市住房贷款政策如下:1、住房抵押套数标准,全国抵押套数不超过两套,公积金也可抵押,具体以信用记录为准;2、利率方面,基准利率为4.9%,第一次抵押贷款可享受10%-30%的年化利率,第二次抵押贷款利率为年化利率上浮15%-45%;3、关于贷款首付比例,二手房按揭第一套房贷款一般是银行评估价格的70%,而不是第一套房贷款通常是按揭贷款的60%,具体还需要看客户资质;4、二手房有几种情况影响贷款金额:房子的综合状况、装饰、建筑的外立面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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