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秸秆焚烧最新政策 |
释义 | 根据《管理办法》支持标准,秸秆(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生物质热电和秸秆收储运将是支持重点秸秆综合利用补贴: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7亿元,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在县域范围内培育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实施的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对于困扰生物质发电厂收储运成本问题将带来一缕春风,进一步缓解电厂资金链压力。 一、 秸秆禁烧区范围: 1、以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 2、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 3、因当地自然、气候等特点对秸秆禁烧区界定范围做调整的, 由省辖市(地)以上人民政府会商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划定,未做调整的,严格按前款执行。 二、秸秆焚烧产生的主要危害有: 1、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2、引发火灾。 3、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4.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威胁人与其他生物体的健康。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二条 补贴项目条件,申报 2021 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 年 1 月 20 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 2020 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 2020 年底前开工且 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 年 1 月1 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所有申报补贴项目均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沼气发电项目除外)。(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三)申报情况属实,并提交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1),没有且承诺不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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