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及亲子鉴定有如下几个原则: 1、当事人自愿原则。即一方当事人不愿做鉴定的,人民法院不得强制鉴定,但拒绝的一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另一方的主张; 2、当事人主动申请原则; 3、尊重子女意愿的原则; 4、其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