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滞纳金收取标准一般是按照物业合同的千分之三进行收取。 物业费包含项目如下: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