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出租车资格证是不是全国通用? 出租车资格证全国通用。 1.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2.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 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的通知(厅运字〔2011〕136号)》规定,从业人员因户籍所在地、暂住(居住)地变更或者服务地管理部门要求,且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 法律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