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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释义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一)购买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
    2、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3、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二)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1、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2、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
    3、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三)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四)抵押取得。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
    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2、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
    4、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五)继承取得。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屋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另外,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产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民法典中房屋产权证书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证书主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簿或者其他不动产权益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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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8: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