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
释义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除了购买房子外,在大修、新建以及翻建的时候,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申请后,可带齐相关材料去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即可。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承担的。 一、公积金贷款一般在多少天内批准 公积金贷款一般可在20天内批准。公积金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告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先拿着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户口本、身份证、公积金提交。审核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审核后到公积金,签订贷款合同,等待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审批到款周期一般是多久 公积金贷款审批到款周期一般在1~3个月之间。一般来说,银行只有在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取得交易中心颁发的新房产证后,才会发放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是有条件的,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人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用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需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申请人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需申请人提供迁移证明; 9、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用于支付房租。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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