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扣6分网上怎么学加分 |
释义 | 1、打开交管12123,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初次登录的点击下方的“立即注册”,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后再返回登录界面登录。 2、进入主页后,点击“更多”,下拉页面至“学习教育业务”并点击“学法减分”功能。 3、进入学法减分页面后,选择“网上学习考试”,然后点击“申请”;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 4、检查相关的学法信息,有误的可以进行修改,无误后点击“提交”。 5、提交后点击“完成”,此时等待系统审核即可;审核通过后即可返回业务中心,点击“学法减分”功能,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前往学习”;认真阅读《学习须知》,并完成实人认证。 6、进入学习界面后,可以选择“视频学习”或者“文档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顶部区域会实时更新学习进度,累积学满30分钟即可参加考试。 学分要求:没有一次性扣6分记录或只有一条一次性扣6分记录的驾驶人,可直接在网上进行7天的安全文明驾驶学习;有两条(含)以上一次性扣6分记录或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先到车辆管理所报到并在现场学习一天后,才能在网上进行剩余6天的学习。 可在家学习:驾驶人只要有一台安装有摄像头并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即可在家自主完成安全文明驾驶学习,学习中途还可选择暂停,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即视为有效。驾驶人完成满分网上学习后,车管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发送给驾驶人。驾驶人收到短信后可在网上车管所自主预约科目一考试时间。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