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赠送面积? |
释义 | 《规范》对于飘窗、露台、地下室、挑高复式户型和入户花园等赠送面积的计算和权属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说明相关赠送空间的大小、位置和质量,并对业主享有的权利进行明确划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了解这些赠送面积的权属情况,以避免产生纠纷。这些赠送面积虽然可能增加装修成本,但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实用且划算的。 法律分析 1、飘窗:开发商最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最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 2、露台: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 3、地下室: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 4、挑高复式户型: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因为单户总层高4.5米及以上按规定要算两层,所以这种赠一层的复式户型层高一般都在4.5米以内。虽然作为赠送面积的改造夹层装修成本要提高一些,但是,装修成本再怎么增加也不是大数目,而多一层就多好几个房间,很多购房者都表示可以接受,并认为这是最为实用实惠的赠送。 5、入户花园:入户花园:即在入户门与客厅之间的一个类似玄关概念的单独空间,一般在大户型中比较多见,其面积计算方式要视有无敞开面而判定,若图纸标注上没有敞开面为全封闭式,就要计入房间面积,但目前常见的户型一般这个空间都留有敞开面,所以通常只算一半建筑面积。都有哪些种类。这类赠送一般都是房屋的附属空间,我国对这类赠送也有着较为强烈的要求,要求相关的购房合同中必须详细的说明。对赠送的空间大小、位置等进行相关说明。还应对这类空间的质量有所保证。 结语 在购房过程中,对于一些常见的赠送空间,如飘窗、露台、地下室、挑高复式户型和入户花园,购房者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和权属问题。最新的《规范》中对飘窗的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而露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需要事先明确。地下室一般作为车库,与住宅产权分开计算,而挑高复式户型和入户花园作为赠送面积,虽然装修成本略高,但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实用且划算的选择。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确保相关赠送空间的详细说明和质量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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