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批捕被害人怎么维权 |
释义 | 检察院不批捕被害人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一、撤案需双方签字吗? 撤案并不一定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并未规定要签字。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于民事案件,原告可以申请撤案,有法院决定是否准予撤案。 二、不批捕的案件复议复核期限 不起诉复议复核期限分两种情况:一个是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要求复议,但对复议期限没有作出规定。另一个是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三、刑事案法院受理后要审查哪些内容 刑事案法院受理后要审查内容如下:先查看是不是属于本院管辖。然后看起诉书是不是写明了被告人的身份,是不是正在接受刑事处罚。其次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最后看有没有刑事诉讼规定的,一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同时还有审查起诉程序的手续是否齐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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